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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看料】武漢:住房租賃企業應將超3個月租金及超1個月押金存入監管賬戶

              來源:新京報 時間:2022-08-08 20:29:06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新京報訊 (記者張建)8月8日,新京報記者從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獲悉,該局于近日發布了《武漢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實施細則(試行)》(簡稱《實施細則》),明確在武漢市行政區域內通過受托經營、轉租方式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住房租賃企業,其住房租賃資金應按照規定納入監管。《實施細則》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在租金、押金的監管方式方面,《實施細則》規定,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單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過3個月(不含3個月)及單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過一個月(不含1個月)對應合同的全部資金,應存入監管賬戶。

              同時,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網站發布的《實施細則》政策解讀顯示,住房租賃企業應在在漢銀行中開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并與承辦銀行簽訂《監管協議》。

              此外,《實施細則》要求承辦銀行應當按照監管協議約定開展服務,為協議簽訂提供便利,并及時將監管資金釋放情況通過租賃平臺通知當事人。區房管部門對住房租賃企業的監管賬戶資金情況進行監督。

              編輯 武新

              校對 柳寶慶

              責任編輯:

              標簽: 住房租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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