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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報丨鄂爾多斯:三孩家庭公積金貸款限額上浮10%

              來源:中華網 時間:2022-11-03 18:42:54

              中華網財經11月3日訊:中華網財經從鄂爾多斯(600295)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官網獲悉,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稱,自2022年11月1日起,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貸款金額上限由70萬元提高至80萬元;一方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貸款金額上限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按當前家庭最高貸款限額上浮10%。


              (資料圖)

              下為通知原文: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全面提升服務效能,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2年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對鄂爾多斯市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調整,現將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住房公積金補繳范圍

              住房公積金補繳范圍包括:

              (一)新參加工作職工或調入職工未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二)因繳存基數或繳存比例上調需補繳住房公積金的;

              (三)單位合并、分立、撤銷、破產、解散或者改制的,應當為職工補繳以前欠繳或者少繳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合并、分立或者改制時無力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在明確住房公積金補繳責任主體后,才能辦理合并、分立或者改制等有關手續。單位撤銷、破產或者解散的,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本息,比照所欠職工工資優先予以償還。

              二、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政策

              1.取消購買商住兩用住房、公寓的提取條件。

              2.取消“職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雙方父母因重大傷病等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提取條件。

              3.取消“職工已擁有自住住房,但職工及其配偶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的,可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用于自住住房裝修”的提取條件。

              4.異地購買房屋提供的購房款不動產稅票或增值稅發票由近1年的放寬為近3年的。

              5.購買拍賣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拍賣成交確認書、變更后的網簽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近3年的購房款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6.向生育三孩的家庭給予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傾斜。三孩家庭的繳存人在繳存地無自住住房且租賃住房的,提取額度由22500元提高到30000元。

              三、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

              (一)提高貸款額度

              1.借款人夫妻雙方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貸款金額上限由70萬元提高至80萬元;一方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貸款金額上限由40萬元提高至50萬元。

              2.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三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按當前家庭最高貸款限額上浮10%。

              (二)明確貸款要求

              1.取消購買商住兩用住房、公寓的貸款條件。

              2.同一家庭同一套房屋不得辦理兩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房屋套數的認定,以住房公積金業務系統記錄的貸款次數為準,以往年度發放的裝修貸款不記入住房貸款次數。

              3.借款申請人應已按公積金繳存有關規定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至少應在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繳存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應處于正常繳存狀態。

              4.購買保障性住房(含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可申請貸款,貸款申請資料與商品房貸款資料一致。

              以往規定與本次調整不一致的,以本次調整為準。

              本政策自2022年11月01日起執行。

              鄂爾多斯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10月29日

              責任編輯:

              標簽: 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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