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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怎么辦?協議離婚應當出具哪些證件?-當前報道

              來源:法律解答網 時間:2023-06-28 14:18:03

              一、協議離婚簽字后一方不到場能辦理嗎

              協議離婚簽字后一方不到場不能辦理。辦理離婚登記必須雙方親自到場。因為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會要求夫妻雙方在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簽字,另一方不去,無法簽字。

              二、協議離婚辦理流程應該如何

              協議離婚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橐龅怯浌芾頇C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

              4.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

              三、協議離婚需要什么證件

              協議離婚應當出具下列證件:

              1.戶口簿、身份證。

              2.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照片。雙方帶著材料,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應的離婚手續。

              責任編輯:

              標簽: 協議離婚辦理流程應該如何 協議離婚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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