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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時訊:?息縣法院:“未”愛發令 送給留守少年的一份家庭教育指導令

              來源:中華網河南 時間:2023-11-23 11:23:20


              (資料圖片)

              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近日,息縣人民法院向小明的父母發出了一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希望能挽救走上“歪路”的小明。

              基本案情

              小明今年尚未成年,一直在農村跟著爺爺奶奶生活,父母常年在外務工,一年回不了幾次家。缺乏關愛的小明,早早地便輟了學,甚至交了一幫社會“朋友”。在這些“社會”朋友的熏陶下,小明變得越來越喜怒無常且暴躁易怒。今年年初,法律意識淡薄的小明為了幫助“朋友”,幾人結伙無故將小嘉打傷,小嘉隨即報警。隨后,息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審理經過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依法對本案進行了審理。審理中,承辦法官通過庭審和未成年人社會情況調查發現,本案被告人小明的父母常年在外務工,其跟隨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缺少父母關愛,加上年紀尚小,法律意識淡薄,自控能力不強,家庭教育欠佳,在此次犯罪中被告人出于哥們義氣,一時沖動才走上犯罪道路。

              結合被告人的成長背景、人生經歷、犯罪情節、認罪態度、悔罪表現,承辦法官本著“充分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司法理念,向縣司法局發出了委托調查評估函,同時聯系遠在外地務工的被告人父母來法院,一起面對面的對被告人進行引導和教育。庭審中,承辦法官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對被告人父母進行了釋法說理。小明父母向法院保證以后將會履行好家庭教育職責,將孩子帶在身邊照顧,并配合法院對孩子加強教育引導。

              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依法向被告人父母發出了一份《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他們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教育和引導孩子愛黨愛國、遵紀守法,引領孩子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與孩子的交流溝通,關注孩子生理、心理、情感需求及交友情況;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提供條件使未成年子女接受正規的教育,學一項或多項技能,成為對社會、對國家有貢獻的人。

              法官說法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父母的關心教育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僅關乎一個家庭幸福安寧,更關乎祖國的未來和社會的發展。息縣法院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時,堅持通過司法教育將家庭教育責任落到實處,共同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撐起一片法治藍天。(郝昱瑋 鄭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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