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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熱文:淅川法院:首例!巧設居住權 溫情解糾紛

              來源:中華網河南 時間:2023-12-28 14:10:39


              (資料圖片)

              近日,河南省淅川縣人民法院馬華強團隊辦理一起離婚糾紛時,適用《民法典》作出了首份明確居住權的民事調解書,在一套夫妻共有的房屋上為未成年子女設立了終身居住權。

              該案中,原被告系自由戀愛,后在淅川縣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婚后育有一子,并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購置一套房產。由于雙方在婚姻生活中缺乏溝通,經常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女方起訴到法院要求與男方解除婚姻關系、確定孩子撫養權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調查發現,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后經過法官和調解員反復調解,女方仍堅持要求離婚,但表示不想因為雙方的離婚而影響到即將高考孩子的穩定生活。了解到女方的擔憂,法官及時引入《民法典》中關于居住權的規定:如果為孩子在該房屋上設立居住權,孩子就可以一直居住在這套房屋內。這一規定成功打消了當事人的擔心,解決了她的后顧之憂,雙方隨即達成調解協議:坐落于淅川縣的某處房屋歸男方所有;婚生子女對該房屋享有終身居住權,雙方當事人應協助孩子辦理居住權登記手續。

              居住權是民法典新增的一類用益物權,有助于滿足特定人群的生活需求和靈活的住房安排,體現了保障民生的原則。而“居有定所”是未成年人保護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官從保護未成年人角度出發,結合實際,在父母離婚分割財產時為未成年人在原來的房子上設立居住權,切實有效地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法治情懷,最終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供稿: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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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 淅川法院 首例 巧設居住權 溫情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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