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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依規,筑牢汽車數據安全處理防線

              來源:中工網 時間:2021-10-19 15:06:11

              中工網記者 遲語洋

              近年來,智能汽車產業快速發展。2021年7月發布的《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21)》顯示,2020年我國智能網聯汽車銷量為303.2萬輛,同比增長107%。隨著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汽車產業加速融合,智能汽車作為新的移動終端,進行網絡連接、數據收集與處理成為業界熱議話題。加之在消費領域涉安全、隱私事件頻發,因此備受社會關注。

              10月8日,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汽車采集數據處理安全指南》(TC260-001)(以下簡稱《指南》),進一步對汽車采集數據進行傳輸、存儲和出境等處理活動的安全做出規范。2021年8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規范汽車數據處理活動,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汽車數據合理開發利用。

              《汽車采集數據處理安全指南》、《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是怎樣筑牢汽車數據網絡安全防線的?汽車數據協同處理有哪些注意點?帶著這些問題,中工網記者對全國信安標委秘書長、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黨委書記、副院長楊建軍進行了專訪。

              指導+實踐,護航汽車數據安全

              對于非專業人士來說,很難分清《汽車采集數據處理安全指南》和《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這兩份文件。它們分別對汽車數據安全處理作出哪些規定?兩份文件有什么聯系?

              針對中工網記者的提問,楊建軍表示,《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對汽車數據處理者提出了要求、給出了倡導,但是在具體應用、實踐方面,還需要相關技術性、指導性的文件作為補充支撐。而《汽車采集數據處理安全指南》,就是為支撐《規定》的落地實施,專門為汽車制造商編制的實踐指南?!吨改稀啡墓舶苏?,其中第五章到第八章分別圍繞數據傳輸、存儲、出境以及其他方面給出了推薦的數據處理規則。

              楊建軍向記者介紹,《指南》聚焦由汽車采集產生的數據,包括汽車因輔助駕駛功能采集的車外視頻、圖像等數據,行車記錄拍攝的車內視頻、音頻等數據,車輛自身的位置軌跡數據等等,對這些數據如何進行安全處理做出了指導。

              汽車數據處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底線”

              按照《規定》,汽車制造商、零部件和軟件供應商、經銷商、維修機構以及出行服務企業等均屬于汽車數據處理者。那么,不同領域身份的企業應該如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汽車數據協同處理?

              楊建軍認為,開展汽車數據處理活動的組織,包括汽車制造商、零部件和軟件供應商、經銷商、維修機構以及出行服務企業等,無論是單獨處理、協同處理,都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各項要求。例如,汽車制造商為實現汽車功能,引入了軟件供應商協同處理視頻音頻。在這種情況下,符合《個人信息保護法》中共同處理情形的,服務方可以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但是,該約定不影響個人向其中任何一個個人信息處理者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規各項要求、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的義務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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