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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沖上熱搜!追查個人收款碼近4年數據并需補稅?微信、支付寶辟謠

              來源:界面新聞 時間:2022-02-19 11:58:20

              繼去年12月誤傳“將禁止二維碼收款碼用于經營收款”后,近日,“微信支付寶回應追查個人收款碼近4年數據并需補稅”的說法再次沖上微博熱搜,微信支付寶方面均對此回應稱,追查個人收款碼近4年數據的說法為謠言。

              據界面新聞記者了解,“近4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的說法存在誤讀。

              近日,微信支付方面對該說法補充回復表示,“根據財付通公司與監管部門溝通和對新規的理解,3月1日之后,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對于明顯經營行為的標準,監管部門將會在近期公布,平臺會在用戶升級前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如符合升級標準,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個人收款碼不會受到影響?!?/p>

              微信支付提到的“個人收款碼新規”指的是2021年10月,央行發布《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該通知即將于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

              其中,該《通知》規定,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并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對于這兩次誤讀,《通知》中已經明確,收款碼分為個人收款碼和商戶收款碼,新規要求有效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使用收款條碼的場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條碼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違法違規活動;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并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

              但業內人士預計,目前對于“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尚未給出明確具體的界定方式,預計監管近期將給出判別標準。

              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也表示,為了保證用戶的正常使用不受影響,相關標準會考慮到街邊攤販等免于工商登記的個人商戶的合法權益,判斷標準會將不會過度增加類似街邊攤販等小微商戶的經營成本。從監管層面來說,限制個人二維碼遠程收款,則更多是出于反洗錢目的,包括涉及賭博、詐騙等違法“跑分平臺”,不應被過度解讀。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近日,第三方支付數據也被正式列入審計機關有權依法查詢的金融信息。

              今年1月,審計署、人民銀行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審計機關查詢單位和個人在金融機構賬戶和存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就指出,審計機關有權向金融機構查詢單位、個人賬戶和存款的內容,主要包括:開戶銷戶情況、交易日期、內容、金額,以及第三方支付信息等。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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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 微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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