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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時快訊】債券承銷通道化的趨勢不能再蔓延

              來源:財聯社 時間:2022-09-22 16:01:04


              (資料圖)

              日前,廣發銀行公布二級資本債券主承銷商中標結果,其中,中銀證券的服務費率低至0.000046%(千萬分之四點六),創下有記錄以來新低點??紤]到此次廣發銀行二級資本債發行規模為260億元,這意味著即使全部由費率最低的中銀證券承銷,總費用也僅萬元左右,這對于財大氣粗的券商而言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自2015年1月證監會發布了《公司債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之后,券商承銷各類債券業務規模迅速做大,從此前數千億躍升至2021年超過10萬億的規模,其中金融債承銷2.47萬億。如果認真按照合理的費率來收取,券商收入應當不菲。那為何頭部券商面對金融債如此趨之若鶩,甚至不惜做賠本買賣?

              從行業反饋的信息顯示,金融債承銷屢次出現地板價主因是券商為了承銷規模排名和市場占有率,往往愿意以極低承銷費出讓利益,同時也是更好維系與銀行、企業等合作關系。

              乍一看,承銷商的打價格戰的理由似乎攻守兼備、合情合理。然而, 此次不合理的低價格事件暴露出來問題不在于價格本身,而是在于承銷商作為債券市場中介機構的核心作用。筆者認為,無論券商的市場拓展需求多強烈,都不應忽視在債券承銷商作為重要“看門人”的嚴肅定位。

              首先,承銷商并不是單單負責債券順利銷售發行,更重要的是履行發行前的盡職調查、持續督導、企業信息披露等方面法定義務和責任,為市場和投資方精準科學界定風險等級、提示風險才是承銷商最大的作用所在。近年來陸續出現的券商因債券違約暴雷而受到處罰案例,均證明壓實承銷商責任的重要性。

              今年以來,就有包括中金、海通等多家券商因承銷債券出現違約,作為承銷商盡職調查不充分、未按規定履行持續督導義務、內部質量控制不完善等受到監管處罰。尤其在當前經濟下行、市場主體羸弱、社會信用風險增大的背景下,券商和有關各方理應對違約風險有所警醒。

              其次,如果主承銷商沒有認真根據承銷發行實際情況,綜合評估項目成本、合理確定報價,出現數百億的承銷僅收取不足萬元的服務費用,難以想象其能夠認真組建專業團隊、扎實履行看門人的責任。長此以往,債券承銷業務通道化、盡職調查、風控走過場的可能性極高。這也是中證協強調行業自律、防止低價沖規模、輕視承銷質量、累積風險的初衷。

              筆者認為,為防止承銷商存僥幸心理,輕視中介“看門人”的根本職責,除了淡化規模排名的功利動機以外,還需引導中介機構進一步細化和規范債券承銷業務責任,設立承銷業務團隊和業務工作最低門檻要求,加大對機構和個人的抽查檢查的廣度,增加對債券違約未盡責等違規結果的處罰力度。

              (文章來源:財聯社)

              責任編輯:

              標簽: 廣發銀行 二級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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