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幫同居女友裝修房屋分手后起訴索要裝修款 僵持三年后終拿回4.5萬元裝修款
僵持3年后,通過法院調解,陳先生終于從前女友處拿回4.5萬元的裝修款。這筆錢,是兩人在戀愛同居期間,陳先生請朋友給女方裝修房屋的花費。
陳先生是四川南充人,2018年年初,經人介紹與楊女士認識并建立戀愛關系,兩個月后,兩人決定在一起生活。之后,陳先生出錢請朋友幫忙裝修楊女士的一套住房。不過,在房屋裝修過程中,兩人因性格不和多次發生糾紛,后兩人決定分手。
但在兩人分手時,房屋已經完成了基礎裝修,陳先生要求楊女士返還數萬元裝修款,但楊女士不愿意,認為對方自愿裝修自己的住房,并且沒有裝完,自己也沒有去居住受益,不應當給錢。從2018年開始,兩人一直為此事糾紛不斷。無奈之下,陳先生將前女友楊女士起訴至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
本案承辦法官李瑛介紹,一開始,雙方態度都很強硬,不愿做出讓步,隨著調解次數的增多,雙方的態度都有所緩和。
2021年4月10日,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由楊女士當場給付陳先生裝修款4.5萬元。
4月18日,李瑛告訴記者,對于戀愛中同居的雙方當事人來說,經濟上應處理清楚,因為經濟上的問題很可能影響雙方的感情。本案中,其實男女雙方在最初相處時都不太冷靜,兩人相處時間還很短,男方就拿錢投入裝修,對于具體的細節問題也沒約定好,導致后期出現糾紛。
對此,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認為,本案中,男方出裝修錢具有彩禮性質,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當雙方感情失和后,所附條件無法成就,那么男方可以撤銷贈與,要求女方返還相應款項。從目前情況來說,雙方進行調解結案應該是最可行、也屬于最佳的解決方式。
四川首力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子石表示,對于本案,男女雙方在同居期間,陳先生請朋友給前女友裝修房屋的花費,是否屬于彩禮或附條件贈與,應當根據雙方的舉證來確定?!睹穹ǖ洹芬幎速浥c人的法定撤銷權及其行使期限,明確了撤銷贈與的法律后果因此,一般情況下,已經交付的贈與,要求撤銷或返還贈與財產,須要有法定的或約定情形。結合本案,要看雙方持有什么證據,如果雙方持有的證據不充足,經法院調解結案也是最佳的選擇。
- 男子幫同居女友裝修房屋分手后起訴索要裝修款 僵持三年后終拿回4.5萬元裝修款
- 二孩時代帶兩娃坐地鐵公交只能免票一個?家長質疑:國家二胎都開放多少年了
- 冬季充電詞數明顯增加!北京電動車主單次充電平均花費32.47元
- 異地就醫月度結算人次破百萬 住院費用跨省結算增幅明顯
- 別讓網絡削弱現實社交:孩子自信心的源泉,是父母發自內心的悅納
- 提拉緊致、改善膚質!退休后的老年人緣何成美容院消費“新主力”
- 一季度32家企業赴港IPO,二次上市隊伍將持續擴大
- 五大上市險企一季度保費收入不及預期 人保、太保財險保費增速維持低位
- 本周13只新股申購 計劃募資總金額107.20億元
- 海外需求提振銅價有望持續上行 龍頭企業業績高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