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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正式建立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 提升市場透明度和交易監管精準度

              來源:證券日報 時間:2023-09-04 11:37:56

              9月1日,證監會指導滬深北交易所制定發布《關于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于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分別簡稱《報告通知》《管理通知》),進一步完善程序化交易報告與管理制度,維護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秷蟾嫱ㄖ贰豆芾硗ㄖ纷?023年10月9日起同步施行。

              這是證監會順應市場呼聲,深化關鍵領域制度創新的一項舉措,標志著我國股票市場正式建立起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相應的監管安排。


              (資料圖片)

              證監會表示,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監管安排的發布,有助于摸清程序化交易底數,明確市場對程序化交易監管的預期,提升市場透明度和交易監管的精準度,對于傳導合規交易理念,引導程序化交易規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也將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可轉債試點成效初步顯現

              近年來,A股市場程序化交易規模持續上升,逐步成為國內證券市場投資者重要交易方式之一。從境內外經驗看,程序化交易在提升交易效率、增強市場流動性等方面具有一定積極作用,但在特定市場環境下存在加大市場波動的風險,有必要因勢利導促進其規范發展。

              新證券法規定,“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進行程序化交易的,應當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并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不得影響證券交易所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早在2021年2月份,滬深交易所發布《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在可轉債領域先行先試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自實施以來,可轉債程序化交易報告工作穩步開展,相關各方主動配合,制度運行成效初步顯現,為向股票、基金等交易品種推廣相關經驗做法提供了有益基礎。

              據了解,在建立可轉債試點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的同時,交易所也相應建立了可轉債程序化交易的監管制度和實時監察等系統。

              2022年,證監會推動證券、基金業協會建立了重點機構數據報送、統計監測機制,健全了量化私募產品備案制度,主要也是針對程序化交易。從實踐情況來看,市場各方面予以認可,既達到了規范市場的目的,同時也支持了私募市場規范發展。

              強化高頻交易管理

              2023年,滬深交易所修訂交易規則,與新證券法有序銜接,為《報告通知》《管理通知》出臺做好了規則準備。9月1日,滬深北交易所發布《報告通知》《管理通知》。

              具體來看,《報告通知》明確了滬深北三市程序化交易報告的具體要求。

              一是明確報告主體。明確程序化交易的定義,并相應確定報告主體范圍,包括會員客戶,從事自營、做市交易或者資產管理等業務的會員,以及基金管理公司、保險機構等其他使用交易所交易單元進行交易的投資者,以及交易所認定的其他程序化交易投資者。

              二是明確報告方式和時限要求。會員客戶應當向接受其交易委托的會員報告,會員收到客戶報告信息后應當及時確認,并在五個交易日內向交易所報告。會員及使用交易單元的其他機構首次開展股票程序化交易前應當向交易所報告。

              三是規定報告信息。包括賬戶基本信息、賬戶資金信息、交易信息、交易軟件信息等。

              四是強化高頻交易管理。明確最高申報速率或者單日最高申報筆數達到一定標準的投資者,應當額外報告程序化交易系統服務器所在地、系統測試報告、發生故障時的應急方案等內容。同時,對于部分機構投資者為減少大額訂單對市場沖擊或保障不同投資組合交易公平性采用的拆單算法,作了差異化安排。

              五是明確會員職責。會員應建立程序化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流程,與客戶簽訂相關補充委托協議,約定雙方涉及程序化交易事項的權利義務。要求會員對客戶報告信息進行充分核查,加強程序化交易監測監控,切實做好股票程序化交易報告相關工作。

              六是明確監管要求。明確交易所將定期開展數據篩查及報告信息比對,并對報告信息不完備、與交易行為不一致或者存在其他未按規定報告情形的投資者進行督促提醒,視情況采取自律監管措施。對未履行報告義務即開展程序化交易、報告信息不符合《報告通知》要求、會員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管理職責等情形,根據自律規則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

              七是明確了報告制度的適用范圍。要求在滬深兩市基金、存托憑證市場上開展程序化交易的投資者,參照履行報告義務。

              證監會表示,據測算,目前全市場需要報告的存量賬戶數量占比很低,且其中大部分為機構投資者,各方有比較充分的準備時間,不會對投資者尤其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正常交易造成影響。

              豐富完善制度規則體系

              《管理通知》主要是加強程序化交易管理工作,與《報告通知》相互銜接、互為配套,共同組成程序化交易監管的基礎性制度安排。

              一是強化明確會員程序化交易管理職責。要求會員加強自身及其客戶程序化交易行為管理,對可能影響交易系統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客戶,會員可以采取拒絕其程序化交易委托、撤銷相關申報等措施。

              二是規定程序化交易重點監控事項。列舉了交易所對程序化交易投資者的重點監控事項,包括異常交易行為、高頻交易行為以及在多只證券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明顯異常期間程序化交易大量參與的情形。

              三是明確交易所可以對高頻交易提出差異化管理要求。具體包括調整異常交易認定標準、增加程序化交易報告內容等。

              四是明確監管要求。交易所可以根據自律管理需要,對涉及程序化交易相關主體進行現場或者非現場檢查,對于相關主體發生異常交易行為、違反交易所有關程序化交易報告要求、違反《管理通知》程序化交易管理要求或者存在其他違反《管理通知》規定情形的,可以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者紀律處分。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指導證券交易所抓好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的落地實施,持續抓好相關監管安排等基礎性制度建設,豐富完善程序化交易制度規則體系,完善證監會與各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的監管協作安排,進一步壓實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職責以及證券公司的客戶管理職責,強化對高頻交易的差異化監管安排。證監會將督促證券交易所確保市場各參與主體嚴格遵守程序化交易報告制度和監管安排,切實維護良性健康的市場秩序和生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

              標簽: 交易 報告 監管 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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