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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城投定增募不超10億獲上交所通過 國泰君安建功 環球即時

              來源:中國經濟網 時間:2023-10-24 09:51:31

              西藏城市發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600773,證券簡稱:西藏城投)昨晚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西藏城市發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核意見的通知》,具體審核意見如下:“西藏城市發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將在履行相關程序后提交中國證監會注冊。”

              西藏城投指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做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能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023年9月2日,西藏城投發布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西藏城投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100,0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如下項目:世貿銘城DK3項目、世貿馨城DK1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定投資者;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資組織。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的80%與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歸屬于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總量。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底價將按照下述方式進行相應調整。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數量按照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除以最終競價確定的發行價格計算得出,且發行數量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24,589.82萬股(含本數),募集資金不超過100,000.00萬元(含本數)。發行數量不為整數的應向下調整為整數。若公司在董事會決議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配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或因股份回購、股權激勵計劃等事項導致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化,本次發行的發行數量上限將做相應調整。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及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最終的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尚無確定的發行對象,暫無法確定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系。最終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是否構成關聯交易的情形,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予以披露。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靜安區國資委直接持有公司391,617,705股A股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47.78%,靜安區國資委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按本次發行數量上限計算,本次發行完成后靜安區國資委的持股比例為36.75%,靜安區國資委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西藏城投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彭辰、周亮。

              責任編輯:

              標簽: 城投 保險機構投資者 上交所 國泰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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