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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出臺紅十字會條例 禁止冒用紅十字會名義募捐或接受捐贈

              來源:法治日報 時間:2023-10-11 16:07:15

              紅十字會,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一直以來都承擔著賑濟救災重任。


              (相關資料圖)

              近年來,因多起事件紅十字會頻遭質疑,引發廣泛關注和爭議。

              9月27日,湖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湖北省紅十字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針對紅十字會組織體系、財產監管、志愿者權益保護等焦點問題,一一給出荊楚回應。

              據悉,《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施行。

              建設全領域組織體系

              村是否可以建立紅十字會基層組織是湖北此次立法討論的熱點問題。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研究認為,根據法律法規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結合部分地區紅十字會建設的實踐,明確有條件的村可以建立紅十字會基層組織,作為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重要陣地,對提升基層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義。

              對此,《條例》對紅十字會的組織和職責作出具體規定。

              從組織架構上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依法建立紅十字會,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保障辦公條件,提升履職能力,加強規范化管理。上級紅十字會指導下級紅十字會工作。

              鄉鎮(街道)、村(社區),學校、醫療機構等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可以建立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并為其開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h級以上紅十字會應當加強對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工作的指導,提升基層組織服務群眾能力。

              從職責上看,《條例》詳細列舉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應履行的職責,也對紅十字會基層組織的職責進行明確。

              紅十字會基層組織應當積極發展會員、志愿者,宣傳普及紅十字知識、健康知識,舉辦應急救護培訓,開展人道救助以及其他符合紅十字會宗旨的活動。

              此外,紅十字會基層組織應當發揮紅十字會社區服務站、紅十字會救助站、博愛家園等工作陣地和平臺的作用,參與基層治理,聯系和服務基層群眾。

              加強全方位財產監管

              近年來,頻出的貪腐丑聞嚴重影響公眾對紅十字會的信任。進一步規范募捐和接受捐贈行為,建立健全全方位財產監管體系,也成為湖北此次立法的重中之重。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紅十字會可以依法開展公開募捐和定向募捐。紅十字會基層組織可以協助縣級以上紅十字會開展募捐和接受捐贈,不得自行開展募捐和接受捐贈。禁止紅十字會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以紅十字會名義開展募捐和接受捐贈。

              紅十字會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以紅十字會的名義開展募捐或者接受捐贈的,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把入口同時更要加強內部監管。

              《條例》強調,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應當將接受的捐贈財產和其他財產分開管理、獨立核算,建立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審計公開和監督檢查等捐贈財產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保障捐贈財產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紅十字會應當及時聘請依法設立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定期對捐贈財產的收入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紅十字會理事會和監事會報告,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境外捐贈的應當進行專項審查監督。

              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應當完善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將組織信息、財務信息、業務活動信息、捐贈財產收支信息等及時在統一的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并建立投訴、舉報受理和反饋機制,接受社會監督。

              此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紅十字會活動的監督,建立績效考評和問責機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財政、審計等部門應當加強對紅十字會財產的收入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紅十字會接受社會捐贈及其使用情況的監督。

              鼓勵全社會參與公益

              發展紅十字會事業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和無私奉獻。

              《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紅十字會參與和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相關工作,組織制定和落實捐獻及其相關人員的獎勵、優待政策。

              獲得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終身榮譽獎、無償捐贈造血干細胞獎的個人憑相關證件,可以免費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費游覽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在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就診時可以免交普通門診診查費自費部分、享受綠色通道和優先服務。

              此外,進行現場救助、緊急救援和成功捐獻造血干細胞的志愿者,符合條件的,應當納入社會公益表彰或者見義勇為獎勵范圍。

              《條例》同時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紅十字會志愿服務工作納入志愿服務體系,建立完善激勵機制,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參與紅十字會志愿服務,為紅十字會志愿服務提供必要保障,維護志愿者合法權益。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法將慈善捐贈、志愿服務等信息納入相關主體信用記錄,健全信用激勵機制。

              責任編輯:

              標簽: 基層組織 財產 條例 志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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